各年级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西交校学生〔2022〕1号)(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启动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学校通知详见:
http://xg.swjtu.edu.cn/web/Home/Detail?xvw34vmu=010j_M3=43b3cjed-ia51-e51g-i0bi-adchf5die0ad.shtml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相关规定,现将医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周期
(一)评价对象:全体2022级、2021级、2020级本科生
(二)评价周期:2022年9月2日——2023年9月1日(2022-2023学年)。
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流程
(一)年级开展工作阶段(9月11日-9月18日)
在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前,请各年级全体同学再次认真学习《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附件1)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确保每位同学知晓最新的政策。
各年级需按要求完成本年级学生各评价成绩计算和公示工作,填写并公示《医学院本科生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5);并上传提交成绩至扬华素质网“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扬华素质网系统操作参考《扬华素质网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操作流程》(附件4)。
1. 智育评价
智育评价成绩采用学生评奖评优学年所学课程的正考学分平均分进行计算,其中体育课程(必修课)成绩不计入智育评价成绩,具体详见附件2。
请各年级根据学院智育评价细则(见附件2)计算学生智育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2. 体育评价
体育评价成绩为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的算术平均分。重修成绩不纳入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因应征入伍申请体育课程免修的学生,体育评价成绩计95分。
请各年级汇总本年级学生评价学年体育课程(必修课)正考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3. 美育评价
美育评价成绩为学生评价学年艺术实践成绩,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艺术实践认定办法》进行计算,由第二课堂系统导出相关数据。
请各年级汇总本年级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艺术体验与审美修养”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4. 劳动教育评价
劳动教育评价成绩为学生评价学年劳动实践成绩,按照《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劳动实践认定办法》进行计算,由第二课堂系统导出相关数据。
请各年级汇总本年级学生评价学年第二课堂“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目所获学时,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5. 发展性评价
发展性评价成绩以学生参评学年的课外综合表现及成绩为依据。请各年级根据学院发展性评价细则(见附件3)计算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由辅导员导入“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
各年级和班级成立班级审核小组和年级审核小组,并于9月12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班级审核小组和年级审核小组名单提交至1525959924@qq.com(模板见附件9)。
学生自愿填写《医学院发展性评价成绩(加分)申请表》(附件6),连同证明材料原件和扫描件提交至班级审核小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审核,填写《医学院本科生2022-2023学年发展性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7),将发展性评价成绩情况进行公示(班级QQ群等)。
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各班将发展性评价成绩汇总表、班级公示截图、发展性评价成绩(加分)申请表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至年级审核小组,年级审核后,填写《医学院本科生2022-2023学年发展性评价成绩汇总表》(附件7),以年级为单位将发展性评价成绩情况进行公示(学院主页、班级QQ群等)。
注:已经用于之前综合素质加分的奖项及活动,不得重复申报,如发现恶意重复申报,将取消所有发展性评价成绩。
(二)学院开展工作阶段(9月18日-9月21日)
学院按照工作进度,对各年级学生各评价成绩计算和上传工作进行核查订正及结果公示,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算(9月23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将于9月23日计算全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并排名。学生可登录扬华素质网个人后台“综合素质评价管理”模块查看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及排名。公式如下:
普通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85%+体育评价成绩×5%+美育评价成绩×5%+劳动教育评价成绩×5%+发展性评价成绩
国际交流学生: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智育评价成绩+发展性评价成绩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年级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年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工作进度,高质高效完成年级内部所有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结果公示及上传,并于9月15日17:00前将年级公示无异议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结果(附件5、7)、年级公示截图、签字后的《发展性评价成绩年级审核小组承诺书》(附件8)扫描件和所有学生发展性评价成绩加分证明材料扫描件均以电子稿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二)医学院支撑材料来源
由材料学院提供2022-2023相关支撑材料。
四、其他重要事项
1. 本次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线上进行,最终成绩和排名以线上结果为准。
2. 本科生转专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原学院进行。
3. 学生应按照学校、学院要求,按时完成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工作,对于无正当原因不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的,不得参加评价学年评奖评优。
4.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是本科生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5. 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务必严格执行“三级评审、三级公示”的原则,依照“班级—年级—学院”的顺序进行逐一评审及公示。
医学院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